2015年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表
基 礎 信 息 |
單位名稱 | 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2869876-3 | ||||||||||||||||||||||||||||||||||||||||||||||||||||||
法定代表人 | 徐鏡人 | 聯系電話 | 0523-86978207 | |||||||||||||||||||||||||||||||||||||||||||||||||||||||
生產地址 | 泰州市揚子江南路1號 | |||||||||||||||||||||||||||||||||||||||||||||||||||||||||
產品及企業規模簡介 |
揚子江藥業集團創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區、產學研相結合、科工貿一體化的國家大型醫藥企業集團,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國首批創新型企業。現有員工1萬余人,集團總部位于江蘇省泰州市,總占地面積300多萬平方米。旗下20多家成員公司分布泰州、北京、上海、南京、廣州、成都、蘇州、常州等地,營銷網絡覆蓋除臺灣以外的全國各省、市、自治區。 集團始終秉承“求索進取、護佑眾生”的理念,踐行“高質 創新 惠民 奮進”的核心價值觀,致力向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藥品和健康服務。自1996年起,企業綜合經濟效益連續十多年位居江蘇省醫藥行業首位,并躋身全國醫藥行業前五強、中國企業500強、全國納稅500強。據國家工信部公布的數據,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名列2014年度中國醫藥工業企業百強榜第1名。在2015年中國品牌價值評價榜上,揚子江藥業品牌價值列生物醫藥板塊首位。相繼榮獲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全國文明單位”“中國幸福企業”“江蘇省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等稱號。 集團堅持以創新引領發展,把研發創新作為企業發展戰略基點,加快實施“三藥并舉”研發創新戰略。經過多年的持續積累和創新,產品體系中西藥并舉,覆蓋10多個領域、10多種劑型、200多個品規。集團視質量為企業的生命,堅定奉行“產品質量源于設計”的理念,持續完善藥品生產質量保證體系。全部生產廠房均已通過新版GMP認證,3個車間通過歐盟GMP認證,另有2個產品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自2005年以來,揚子江藥業蟬聯全國醫藥行業質量管理(QC)成果評比一等獎總數“十一連冠”;2015年,在參加ICQCC(國際質量管理小組)QC論文發表大賽中一舉奪兩項金獎、三項銅獎,成為國內首家獲得國際質量獎的藥企。企業還被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指定為實訓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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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污 信 息 |
主要污染物名稱 |
COD | 氨氮 | SS | ||||||||||||||||||||||||||||||||||||||||||||||||||||||
排放濃度 |
28.31mg/l | 0.131mg/l | 9.3mg/l | |||||||||||||||||||||||||||||||||||||||||||||||||||||||
排放方式 | 達標后直接排放至王營中溝 |
排污口數量 及分布情況 |
1個 廠區東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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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污染物的排放標準 | 《混裝制劑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8-2008)表二 | 超標情況 | 無 | |||||||||||||||||||||||||||||||||||||||||||||||||||||||
防 治 污 染 設 施 |
污染設施名稱 | 運行情況 | ||||||||||||||||||||||||||||||||||||||||||||||||||||||||
污水處理設施 | 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處理能力為3900噸/日,該設施2011年1月投入運行,主要采用了以H/O池為主的好氧生物處理工藝。目前該設施日處理污水約2400噸。經處理排放后的污水主要指標COD值一直穩定在48mg/L以內,符合《混裝制劑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8-2008)表二COD60mg/L的要求。污水處理設施安裝了美國哈希的COD在線檢測儀、超聲波流量計、pH劑、氨氮在線檢測儀,每天12個數據實時傳輸給環保局,24小時接受環保部門監督。 | |||||||||||||||||||||||||||||||||||||||||||||||||||||||||
建設 項目 環境 影響 評價 其他 環保 行政 許可 情況 |
1、《北廠區和570畝廠區現狀環境影響評價》:環評審批文號為泰環計【2011 】5號,環評審批日期為2011年7月7日。 2、《揚子江醫藥工業園(301畝)環境影響評價》:環評審批文號為泰環計【2009】16號,環評審批日期為2009年6月17日。 3、《埃拉莫德、注射用蘭索拉(304畝)環境影響評價》:環評審批文號為泰環計【2011】55號,環評審批日期為2011年10月20日。 4、污水排污許可證有效期3年,編號為321203-2015-001004 號,發證單位為泰州市高港區環境保護局,有效期至2018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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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 環境 事件 應急 預案 基本 簡介 |
我公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按照《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版)的規定,制定《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15年4月9日通過泰州市環境保護局備案,備案編號321200201517。 | |||||||||||||||||||||||||||||||||||||||||||||||||||||||||
其他 環境 信息 |
1、固體廢物的分類:我公司產生的廢棄物分為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其中一般固體廢物根據其是否能回收利用,分為可回收一般固體廢物、不可回收一般固體廢物。 2、固體廢物的處理:可回收一般固體廢物由公司回收組出售給有資質的單位;不可回收一般固體廢物交高港環衛所進行處理;危險廢物全部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如:醫藥廢物、廢藥物藥品、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全部委托給泰興市福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廢燈管委托給宜興市蘇南固廢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3、固體廢棄物產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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