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建華)目前,我國醫藥行業藥品質量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由于新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仍處于過渡期,新舊標準并存,加上地方保護主義嚴重,藥品質量安全隱憂未得到根本解決。全國人大代表、揚子江藥業集團董事長徐鏡人建議,要解決藥品質量安全隱憂,需要提高質量在藥品招標采購中的權重,體現優質優價、同質同價的原則。同時,鼓勵企業加快實施新版GMP,提升整個行業GMP運行水平以及推動創新資源向優質企業集中,加快培育大型民族醫藥企業。
徐鏡人表示,目前我國各省份藥品招標采購政策不一,優質藥品“中標難”的現象屢見不鮮,“優質優價”的原則未能得到很好的貫徹,企業提高藥品質量的積極性受挫,這顯然不利于民族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和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建議把藥品的質量差異作為定價政策和制定招標采購規則的重要考量因素,以“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取代“最低價中標”,有序淘汰藥品質量偏低的企業,促使企業由價格競爭轉向質量、品牌競爭。
“在現有基本藥物政策、醫藥價格形成機制、藥品招標采購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脫離實際的現象,其原因在于藥品價格形成機制、藥品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尚不完善,導致了醫藥行業無法實現優勝劣汰,具有質量優勢的企業無法通過公平競爭做大做強?!毙扃R人建議,把藥品的質量差異作為定價政策和制定招標采購規則的重要考量因素,以“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取代“最低價中標”,有序淘汰藥品質量偏低的企業,促使企業由價格競爭轉向質量、品牌競爭。在藥品招標采購中區分質量層次,將已通過發達國家質量認證或達到國外藥典質量標準的藥品,視為與進口藥同等待遇,給予加分政策;同時取消已過專利保護期進口藥的超國民待遇。進一步加大對中藥的扶持力度,對質量好、品牌優、療效獨特的名優中藥適當給予加分,鼓勵患者使用中藥。
據悉,《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用5~10年時間,對2007年修訂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實施前的仿制藥,分期分批與被仿制藥進行全面比對研究,使仿制藥與被仿制藥(原研藥)達到一致?!斑@對于促進我國醫藥產業結構調整,使藥品安全保障能力整體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具有重大的意義。在這一目標導向下,國家應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對優質藥品生產企業給予扶持,鼓勵企業提升質量和創新研發的積極性?!毙扃R人建議,國家通過系列措施來鼓勵企業積極主動進行新版GMP改造,加速產業升級進程。一方面,對提前一年以上率先全面通過新版GMP認證,具有行業示范性的企業,給予適當獎勵或優惠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通過GMP認證的企業,堅決予以淘汰。
徐鏡人認為,在全球化醫藥市場激烈競爭的背景下,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對行業發展有較強帶動作用的大型企業集團,全面提升中國制藥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顯得尤為緊迫。“針對我國中小規模醫藥企業居多,創新能力明顯不足的現狀,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做法,建議國家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項目支撐、典型示范、龍頭帶動等多項措施,扶持規模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做優?!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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