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明確要求“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建設“健康中國”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中醫藥作為我國的瑰寶,該如何發展?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揚子江藥業集團董事長徐鏡人建議,國家相關部委、各地政府要加快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真正讓中醫中藥“流行”起來,努力為全民健康作出貢獻。

    去年,我國已發布或出臺《健康中國2030規劃》、《中醫藥法》和《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中醫藥事業的發展被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徐鏡人認為,《中醫藥法》是我國第一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中醫藥的重要地位、發展方針和扶持措施,對解決多年來制約中醫藥發展的問題作出了制度安排,對于促進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中醫藥振興發展、維護人民健康福祉具有劃時代意義。

    徐鏡人說,要發揮中醫藥“治未病”的作用,讓中藥在全國各級醫院推廣使用,加大中藥醫保政策的傾斜,提高各級醫院的中藥使用占比,

以此化解抗生素類藥物的過度使用。我國還要結合中醫藥理論和特色,優化中藥新藥的審批流程,加快經典名方等相關審批制度的出臺,同時簡化跨地區轉移產品上市許可的審批手續,促進中藥產品上市,推進中藥資源整合。

    徐鏡人建議,要加強中藥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落后企業退出,化解低水平、同質化中藥的重復生產,并鼓勵中藥生產制造的自動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醫藥集團,提高醫藥產業集中度。

    質量管理是核心競爭力。徐鏡人希望我國應加強對中藥源頭、生產過程、經營流通過程的質量控制,特別是加強對中藥材種植、中藥飲片炮制的監管,從源頭上提高中藥質量,建立對中藥全流程質量追溯體系,建立中藥質量-價格關聯機制,鼓勵中藥行業質量提升,打造中藥行業質量型領軍企業。

    中醫藥如何加快“走出去”步伐?徐鏡人也給出“良方”。建議國家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把中醫藥建設納入國家外交、衛生、科技、文化、貿易等發展戰略中,制定扶持政策,為中醫藥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時,把中醫藥合作納入與沿線國家多邊和雙邊合作機制,加強與沿線國家在傳統醫藥、中醫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等領域的信息交流,加大政府間磋商力度,推動沿線國家放寬對中醫藥服務及產品的準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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